2023年湖北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中的“学历(学位)证书”有何要求?
在湖北执业药师的报考条件中,有一个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只有达到条件,才可以报名,那么,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回事?
湖北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中的“学历(学位)证书”有何要求?
湖北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拓展阅读:湖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
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022年2月21日印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网址:http://www.cpta.com.cn/notice/1067.html)附件《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方案》序号第1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调整为: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 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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